法律分析:
(1)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由自然人享有;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权利。一般情况下,肖像权人允许他人使用肖像,仅给予肖像使用许可,著作权不随之转移。
(2)以摄影师为模特拍照为例,模特许可摄影师使用肖像,照片著作权仍归摄影师。若模特未授权商业出版等超出肖像使用范围的行为,摄影师不能仅凭肖像使用许可擅自行使著作权。
(3)虽然通常肖像权使用效力不及于著作权,但双方可通过合同约定,使肖像权使用效力延伸至著作权,并明确著作权归属及使用方式。
提醒:
在涉及肖像权和著作权使用时,建议通过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因约定不明产生纠纷。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肖像权人和著作权人,若想让肖像权使用效力及于著作权,可签订合同,在合同里明确著作权的归属以及具体的使用方式,以此保障双方权益。
(二)当存在纠纷时,双方应先查看合同约定。若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肖像权使用一般不及于著作权,著作权人不能擅自超出肖像使用范围行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这说明在肖像使用相关问题上,要充分考虑肖像权人的权益,若涉及肖像权使用效力与著作权的关系,也应遵循这一原则处理。
1.肖像权使用效力通常不及于著作权。肖像权是自然人对自己肖像的权利,著作权是作者对作品的权利。肖像权人许可他人使用肖像,一般不转移著作权。
2.比如摄影师给模特拍照,模特许可使用肖像,但照片著作权归摄影师。若模特未授权商业出版等,摄影师不能擅用著作权操作。
3.不过,双方能通过合同约定,让肖像权使用效力延伸至著作权,明确归属和使用方式。
结论:
肖像权使用效力通常不及于著作权,但可通过合同约定使肖像权使用效力延伸至著作权。
法律解析:
肖像权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作品享有的权利。一般情况下,肖像权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肖像,只是授予肖像使用许可,并不转移作品的著作权。就像摄影师为模特拍照,模特许可使用肖像,而照片著作权仍归摄影师。若模特未授权商业出版等超出肖像使用范围的行为,摄影师不能擅自以著作权进行操作。不过《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双方可以通过合同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及使用方式,让肖像权使用效力延伸至著作权。如果在肖像权和著作权使用方面有困惑,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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