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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质押股权是否实缴,由公司章程和股东约定决定。若章程要求按期足额出资,即便股权质押,股东也得按约实缴。
2.股东用未实缴股权出质,质权仍可设立,但质权实现时,质权人可能遭遇股权出资瑕疵问题。
3.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受让人知情的,公司可要求股东出资、受让人担责。总之,质押不免除股权实缴义务。
2025-04-07 19:54: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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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被质押股权的实缴义务不因质押而免除,实缴情况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约定,质权人接受未实缴股权质押有出资瑕疵风险。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的,即便股权质押,股东仍要按约定完成实缴。股东以未实缴股权出质,质权能正常设立,但质权实现时,质权人可能面临股权出资瑕疵问题。并且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受让人知情的,公司可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被质押股权的实缴义务不能因质押而免除。若你在股权质押及实缴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
2025-04-07 19:06: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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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质押股权的实缴义务不因质押而免除,其是否需要实缴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间的约定。当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要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时,即便股权已质押,股东仍需按约定完成实缴。
若股东以未实缴的股权出质,质权仍可设立,但质权人在质权实现时可能面临所获股权存在出资瑕疵的风险。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情,公司可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为避免风险,建议如下:
1.质权人在接受股权质押时,详细审查公司章程和股东出资情况。
2.公司加强对股东出资的监督,确保股东按时足额出资。
3.受让人在受让股权时,充分了解股权的出资情况,避免陷入出资瑕疵风险。
2025-04-07 18:10: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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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被质押股权是否实缴,由公司章程和股东约定决定。若章程规定股东要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即便股权质押,股东也需按约实缴。
(2)股东以未实缴股权出质,质权仍可设立,但质权实现时,质权人可能面临股权出资瑕疵风险。
(3)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受让人知情的,公司可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这表明被质押股权的实缴义务不会因质押而免除。
提醒:
质权人接受未实缴股权质押时要充分评估风险。股东不能因股权质押而逃避实缴义务,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4-07 17:2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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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股东而言,应仔细查看公司章程和股东间约定,若规定需实缴出资,即便股权质押也需按约履行,避免后面法律风险。
(二)质权人在接受未实缴股权质押时,要充分评估所获股权存在出资瑕疵的风险,可要求出质股东提供担保或作出相应承诺。
(三)公司若发现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情,可依法请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让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5-04-07 17:11: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