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连带担保期限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有约定时依约定执行。但倘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比主债务履行期限早,或者二者同时届满,这种情况就等同于没有约定。比如,约定保证期间到某个日期截止,可主债务履行期限却在之后,此约定就不符合规范。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保证期间为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算的六个月。
(3)主债务履行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日起计算六个月。
提醒:
债权人务必留意保证期间,在规定时间内要求保证人担责,以免权益受损。
2025-03-29 17:15:12 回复
咨询我
1.连带担保期限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有约定则依约定。然而,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之同时届满,法律视为无约定。这种规定旨在维护担保制度的公平合理,防止不合理缩短保证人责任期间。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此规定为担保关系提供明确的时间界限,保障各方权益。
3.主债务履行期限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六个月。
4.债权人需在规定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否则保证人可能免责。这督促债权人积极行使权利,维护担保关系的稳定与有序。
建议债权人在设定连带担保时,明确约定合理的保证期间;在主债务履行情况复杂时,及时确定宽限期并在规定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以保障自身债权。
2025-03-29 16:38:4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连带担保期限有多种确定方式,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间要求保证人担责,否则保证人可能免责。
法律解析:
连带担保期限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有约定从约定。不过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之同时届满,那就相当于没约定。而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要是主债务履行期限没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这是法律为平衡各方利益作出的规定,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所以债权人一定要注意在规定的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然保证人就可能不再承担责任了。如果大家在连带担保方面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29 15:54:32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连带担保期限,首先要查看是否有约定。若有约定,按约定执行。但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比主债务履行期限早,或者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到期,那就相当于没约定。
(二)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日开始往后算六个月。
(三)当主债务履行期限没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所给的宽限期到期日起计算六个月作为保证期间。
(四)债权人务必在规定的保证期间里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不然保证人可能不用再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5-03-29 15:31:09 回复
咨询我
连带担保期限,有约定就按约定来。要是约定的保证期比主债务履行期早,或者同时到期,那就跟没约定一样。
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保证期就是主债务到期日往后算六个月。要是主债务履行期没说清楚,保证期从债权人给债务人的宽限期满了开始,往后算六个月。
债权人得在规定的保证期里,让保证人担责,不然保证人可能就不用担责了。
2025-03-29 15:17: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