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宝鸡法律咨询 > 宝鸡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不构成盗窃罪需要哪几个证据才能立案侦查

不构成盗窃罪需要哪几个证据才能立案侦查

姚* 陕西-宝鸡 刑事立案咨询 2025.03.27 08:53:32 387人阅读

不构成盗窃罪需要哪几个证据才能立案侦查

其他人都在看:
宝鸡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宝鸡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立案侦查由公安机关等负责,不是当事人决定用啥证据发动。

若觉得不构成盗窃罪,关键证据有:
能证明财物来源合法的,像购买凭证等,说明财物并非偷来。

能证明案发时嫌疑人不在现场的,如监控、证人证言,排除作案可能。

能证明嫌疑人无盗窃故意的,像因经济纠纷拿财物主张自己的权利。

这些证据多用于后面阶段证明无罪,立案有初步证据就行。

2025-03-27 15:42:1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立案侦查由侦查机关职权发动,非当事人决定;证明不构成盗窃罪的关键证据用于后面阶段,而非决定立案。
法律解析:
立案侦查是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的法定职责,发动与否并不取决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这是因为侦查机关有职责依据自身的判断和调查来决定是否对案件展开侦查。

关于不构成盗窃罪的关键证据。证明财物来源合法的证据,如购买凭证、赠与协议,可表明财物取得正当,并非盗窃。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嫌疑人案发时不在现场的证据,能直接排除作案可能。而证明嫌疑人无盗窃故意的证据,像存在经济纠纷下拿取财物主张自己的权利,可说明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但这些证据一般在后面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为证明嫌疑人无罪或不构成犯罪发挥作用。立案时,依据法律规定,只要有初步证据显示有犯罪事实发生且需追究刑事责任,侦查机关就应发动立案程序。

如果大家在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尤其是对证据的运用和案件程序有疑问时,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27 13:43:36 回复
咨询我

立案侦查由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依职权开展,并非由当事人决定提供证据发动。

若认为不构成盗窃罪,关键证据类型有:
1.证明财物来源合法的证据,如购买凭证、赠与协议等,以此说明所谓被盗财物系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并非盗窃所得。通过这些证据可从财物获取的合法性角度,否定盗窃事实的存在。
2.证明案发时嫌疑人不在现场的证据,像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此类证据能直接排除嫌疑人作案可能性,从时空角度切断嫌疑人与盗窃行为的联系。
3.证明嫌疑人无盗窃故意的证据,例如存在经济纠纷,嫌疑人拿取财物是为主张自身权利,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这从主观故意层面否定盗窃罪的构成。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据多在后面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用于证明嫌疑人无罪或不构成犯罪,并非决定立案的依据。立案仅需有初步证据表明有犯罪事实发生且需追究刑事责任。

2025-03-27 12:26:2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立案侦查属于侦查机关的法定职权,并非由当事人决定以提供证据的方式发动。这是基于侦查工作的专业性和程序性,旨在确保犯罪线索能得到公平、有效的调查。

(2)当认为不构成盗窃罪时,不同类型关键证据发挥不同作用。证明财物来源合法的证据,从根源上否定财物的非法属性;证明案发时嫌疑人不在现场的证据,直接排除作案可能性;证明嫌疑人无盗窃故意的证据,从主观意图方面否定犯罪构成。

(3)这些证据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有不同意义。在后面阶段,它们用于有力证明嫌疑人无罪或不构成犯罪。而立案阶段门槛相对较低,只需存在初步证据显示犯罪事实及需追究刑责的情况即可。

提醒:
若涉及盗窃案件,对于证据的收集和使用要准确区分阶段,不可混淆。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

2025-03-27 10:29:58 回复
咨询我

(一)若要表明不构成盗窃罪,证明财物来源合法很关键。比如留存好购买凭证、赠与协议等,这能说明财物并非偷来。

(二)提供证明案发时嫌疑人不在现场的证据也有效。像监控录像清晰记录当时情况,或者有证人能证实嫌疑人不在作案现场,可排除作案可能。

(三)证明嫌疑人无盗窃故意的证据也不可少。例如存在经济纠纷,嫌疑人拿财物是为主张自身权利,而非非法占有目的的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2025-03-27 09:50:32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盗窃罪中证据收集该注意哪些方面盗窃罪发案率高,情况复杂,各类盗窃罪因其作案地点、手段、目标、对象、作案人员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1)盗窃罪中的直接证据一般只有被告人供述和辩解。(2)现场痕迹是盗窃罪不可或缺的重要证据。(3)证人证言比较真实可靠且易获得。(4)认定盗窃数额的证据在实践中多有争议。(5)派生证据是盗窃罪证据中的重要内容。(6)视听资料证据在盗窃罪证据中的应用日益广泛。盗窃罪证据中,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直接证据外,其他种类的证据多为间接证据,并对证明犯罪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情况下,更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盗窃罪证据标准,是依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规范认定盗窃罪具体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以及证实盗窃罪犯罪事实构成应当具备的证据要素和证据要求程度的规则和尺度。它对认定盗窃罪的证据从数量和质量方面提出要求,只有符合盗窃罪证据标准的案件才能定罪,是一种认定盗窃罪的最低证据标准。设计某一类具体犯罪的证据标准应当兼顾两个方面:其一,证据标准应当准确、全面、合法。其二,证据标准应当适合司法活动的工作特点和司法人员的思维规律,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方便司法工作人员使用。因而,制定盗窃罪的证据标准,应以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为主线,以刑事诉讼证据种类为表现形式。从证据种类入手,应根据盗窃罪证据的特点规范证据要求。司法机关在证明盗窃犯罪的活动中需要收集的证据种类涵盖了刑诉法中规定的7种证据和电子证据。司法人员应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事盗窃案件证据的收集工作,应当明确自己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如何提取现场物证、书证等等,保证及时、准确、全面、合法收集证据,避免因遗漏证据或贻误时机而导致案件难定的被动局面。特别需要注意的是:(1)所有讯问、询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务必符合法律规定,尤其对于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应注意填写讯(询)问起止时间、两名以上侦查人员签名。避免出现侦查人员一人签名、在同一时间段相同的侦查人员讯(询)问不同的人的情况,导致笔录丧失提取的合法性,无法使用;(2)所有的书证、物证务必注明来源、出处、盖印章,并就证明内容作简要说明。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盗窃犯罪行为,最核心、最基本也是必须做到的,一是必须证明盗窃犯罪事实确实存在;二是必须要证明盗窃犯罪事实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这些也是盗窃罪诉讼证明活动中最基本的要求。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