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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前一定要分配利润吗

梁** 四川-雅安 破产清算咨询 2025.03.26 13:43:42 438人阅读

公司注销前一定要分配利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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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前利润分配需根据不同阶段具体判断。在注销前正常运营时,非强制分配利润。若公司盈利且章程无特殊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股东可按约定或比值分配,但公司也能选择不分配。

而在注销清算阶段,利润分配具有强制性。公司财产在完成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一系列清偿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值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值分配,即最终剩余利润会进行分配。

为合理处理公司注销前的利润分配,建议如下:
1.公司运营中,依据章程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分配利润并做好记录。
2.进入清算阶段,严格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值分配剩余财产,保障股东权益。

2025-03-26 19:3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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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注销前是否分配利润并非一概而论,要依据具体情形判定。若公司存在盈利,且章程无特别规定,在完成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等法定程序后,股东能够按照约定或出资比值分配利润,但这并非强制性操作,公司有权决定不分配。
(2)在公司注销清算环节,需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之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值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值分配,即清算时剩余利润最终会进行分配。

提醒:
公司注销时利润分配有严格法律程序,股东和公司应依法依规处理,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3-26 18:3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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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注销前利润分配依情况而定。有盈利且章程无特殊规定时,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股东可按约定或出资比值分利润,但非强制。
(二)注销清算阶段,公司财产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后,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值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值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值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值分配。

2025-03-26 18:2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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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注销前是否分配利润,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公司盈利且章程无特别规定,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股东可按约定或出资比值分利润,但不强制。

2.注销清算时,公司财产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等费用,缴清税款、清偿债务后,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值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值分配,最终剩余利润会分配。

2025-03-26 17:2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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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注销前不一定要分配利润,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清算时剩余利润通常会分配。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公司有盈利且章程无特殊规定,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股东可按约定或出资比值分配利润,但这并非强制要求,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分配。而在注销清算阶段,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值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值分配。所以从清算角度看,最终剩余利润会分配给股东。如果您在公司利润分配或注销清算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3-26 15:27:49 回复

解答如下,一、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处理:该企业虽然属于个人投资企业,但需要区分是属于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还是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两者的处理是不同的。如果是个人独资或者个人合伙企业,则应依据下列规定进行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91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个人从个人独资企业所取得的利润则按上述规定处理即可。二、如果不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人合伙企业,即:您所述的该个人投资的企业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则对于您所说的清算后所得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60号)第四条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同时,对于个人投资者从企业清算所得中所分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实质为个人从公司取得的红利性质收入,需要按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上处理无论是小规模企业还是一般纳税人都是一样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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