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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租房屋因出现噪音问题要解除合同,谁承担违约责任?

ask****462 广东-东莞 合同效力咨询 2018.03.09 18:47:01 1人阅读

所租房屋因出现噪音问题要解除合同,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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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因此,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并依据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

2018-03-22 12:59: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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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不是违约责任的形式,但是违法的解除合同,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是实行过错原则,无过错不产生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只要有违约事实的存在,不能主观上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是损失实际发生原则,即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实际发生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对损失的赔偿有一定的范围限制,而且一般是实际发生的损失,主要包括:对方订立合同时支出的必要费用因相信合同能适当履行而作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合同解除后因恢复原状而发生的必要费用等。与此同时,上述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因债务不履行而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但对于违约金责任而言,不论违约是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都要支付违约金并且依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而且,上述损失既包括实际发生的既得利益损失,也包括尚未发生的可得利益损失,如信赖利益的损失等。

2020-11-03 20:06: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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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可以去法院诉讼。租房合同,即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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