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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无没有满足业主的需求,通过律师来催物业费要怎么处理?

pub****707 浙江-绍兴 物业纠纷咨询 2025.03.19 15:44:48 436人阅读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小区无没有满足业主的需求,通过律师来催物业费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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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16862条

若小区未满足业主需求,业主可先与律师沟通具体情况,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物业未尽职责,再据此与物业协商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并非一定要交物业费。

2025-03-31 08:49: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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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795057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306条

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2025-03-19 16:0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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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801063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85290条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首先尝试与物业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效果不佳,可以通过发送律师函等方式正式催缴物业费。同时考虑是否有必要就未满足需求的部分提出反诉或投诉。方便的话,可以现在电话沟通。q

2025-03-19 16:0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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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小区停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吗?

    律师解析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对于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虽然产权属于开发商,但《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因此,如果开发商以“只售不租”或“只租不售”等各种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实际上变相限制了小区内业主通过出租等方式使用车位的权利,小区内业主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开发商将空置的车位向小区内业主进行出租或出售。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开发商无权以“只售不租”或“只租不售”等方式对非规划内车位进行处分、获利。

    2025.05.30 125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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