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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院里发生意外和物业有关系吗?

pub****939 内蒙古-呼和浩特 物业纠纷咨询 2026.01.29 11:47:03 365人阅读

在小区院里发生意外和物业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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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1440811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内蒙古-包头 咨询解答:3693条

您好,可以具体说下您的诉求和情况么

2026-01-29 16:2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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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57153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204条

不一定有直接关系,但如果您能证明意外的发生与物业未尽责直接相关,那么物业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能否索赔成功,99%取决于证据。如果您能提供更具体的意外情况(例如是什么设施、什么原因导致的),我可以为您做更初步的分析。

2026-01-29 12:1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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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15992条

小区院里发生意外是否和物业有关,得看物业有无过错。要是物业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像道路有坑没及时维修、安保措施不到位等,就可能担责;若意外是因不可抗力或业主自身原因,物业无过错就不用担责。解决方案是先确定意外原因和物业责任,双方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2026-01-29 11:48:0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担保债权: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质权是债权人因担保债权,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财产,并可就其卖得的价金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利。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担保物权除具有物权一切法律特征外,主要是:①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②担保物权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即担保物的所有人是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权。③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要保障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一定物权,从而具有物权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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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小区邻里纠纷和物业有关系吗

    专业解答邻里纠纷跟物业公司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物业公司的应尽义务,一般物业服务合同中也约定的非常清楚,物业公司主要就是负责对小区的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维修,绿化,清洁,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等。

    2024.08.17 250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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