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官司准备病例份数要根据被告数量确定,按被告人数加 1 份的标准向法院提供,像有两个被告就准备三份,其中一份给法院,其余由法院转交给被告。
(二)若案件有第三人,需额外准备对应份数给第三人。
(三)自己要留存病例原件,用于庭审质证等环节核对。
(四)部分法院要求提供证据清单,要把病例等证据详细列在清单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1. 打官司时病例份数不固定,由案件情况和相关方数量决定。
2. 提交诉状时,按被告人数 +1 准备病例等证据给法院。如两个被告,就准备三份,一份法院留存,两份转交被告。
3. 涉及第三人时,要额外准备对应份数给他们。自己留一份原件,庭审质证用。
4. 部分法院要求提供证据清单,需详细列出病例等证据。
结论:
打官司时病例所需份数无固定标准,要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相关方数量确定。
法律解析:
在打官司提交证据时,向法院提交诉状时要按被告人数加 1 准备病例等证据材料,像有两个被告就准备三份,一份给法院,两份由法院转交给被告。若案件存在第三人,还需额外准备对应份数给第三人。并且自己要留存病例原件,用于庭审质证核对。另外,部分法院会要求提供证据清单,需详细列明病例等证据。这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让各方都能充分了解证据情况。若你在打官司准备病例份数及相关证据材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我或者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打官司时病例所需份数不固定,取决于案件情况和相关方数量。核心是要满足法院、被告、第三人等各方需求,并留存原件用于质证。
1. 向法院提交诉状时,按被告人数加 1 准备病例等证据材料。如两个被告就准备三份,一份给法院,两份由法院转交给被告。
2. 若案件有第三人,需额外准备对应份数给第三人。
3. 自己要留存病例原件,供庭审质证等环节核对。
4. 部分法院要求提供证据清单,需详细列明病例等证据。
建议当事人提前与法院协商,明确所需病例份数和提交要求,仔细准备证据材料和清单,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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