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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同走私对象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有别。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走私假币,总面额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一般认定为数额较大;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虽未明确“数额较大”表述,但有如走私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等情节对应量刑。
2. 认定走私数额较大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要考虑货物物品种类、偷逃税额、物品数量价值等,依据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具体判定。
3. 建议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对不同走私对象认定标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同时执法人员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准确把握法律和司法解释,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正确认定走私数额,依法打击走私犯罪行为。
2025-03-14 16:5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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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时,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此标准以偷逃税额为关键衡量指标。
(2)走私假币,总面额达到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达到二百张(枚)以上,一般认定为数额较大,主要从面额和数量两方面考量。
(3)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虽未明确“数额较大”表述,但如走私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等情形属情节严重,会根据情节对应量刑。
(4)在认定走私数额较大等情况时,需综合货物物品种类、偷逃税额、物品数量价值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具体判定。
提醒:不同走私对象数额较大认定差异大,走私行为违法,若涉及相关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5-03-14 16:0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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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若要判断是否数额较大,需核算偷逃应缴税额,当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就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
(二)走私假币时,可查看总面额和币量,总面额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一般认定为数额较大。
(三)对于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虽未明确“数额较大”,但像走私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等情形属于情节严重,需综合考虑物品价值等情节对应量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
2025-03-14 14:4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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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税额超十万且不满五十万,算偷逃税额较大。
2. 走私假币,面额两千以上或数量两百张(枚)以上,通常认定数额较大。
3.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如走私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等制品达二十万以上属情节严重,虽无“数额较大”说法,但有对应量刑情节。
4. 认定时要综合货物种类、偷逃税额、物品价值等,依法律和解释判定。
2025-03-14 14:3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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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不同走私对象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不同,需依据货物物品种类、偷逃税额、物品数量价值等综合判定。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走私不同物品认定数额较大的标准差异明显。对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走私假币,总面额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一般认定为数额较大。而在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中,虽未明确“数额较大”表述,但如走私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等情形属于情节严重有对应量刑。认定走私数额时,必须综合考虑货物物品种类、偷逃税额、物品数量价值等,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具体判定。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与走私数额认定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3-14 13:55: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