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需满足一定条件以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首先要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开发商合法使用土地的基础。其次需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建设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再者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要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且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以此保障工程正常推进,避免“烂尾”。最后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是合法预售的关键凭证。
为确保预售规范,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严格审查开发商各项条件是否达标。开发商也需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办理预售手续。购房者在购房时要查看预售许可证明,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土地使用权合规是预售基础。开发商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证书,从源头上保证了土地使用的合法性,避免后续因土地问题引发纠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可或缺。它证明了预售商品房建设符合城市规划,确保了房屋建设的整体合理性和合规性。
(3)资金投入与进度确定很重要。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工程总投资 25%以上,并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可有效降低工程“烂尾”风险,保障购房者能按时拿到房屋。
(4)预售登记与许可证明是关键。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是商品房合法预售的必要条件,是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保障。
提醒: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应仔细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上述条件,降低购房风险。若对相关情况存疑,可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确保开发商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可通过查看证书原件或向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核实。
(二)查看开发商是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前往当地规划部门核查该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了解按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是否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以及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是否确定,可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资金证明和工程进度计划。
(四)确认开发商已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可到房产管理部门官网或办事窗口核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预售商品房需满足如下条件:
一是开发商要交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拿到土地使用权证书,保证用地合法。
二是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房屋建设符合城市规划。
三是按预售房屋算,投入资金达工程总投资25%以上,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避免“烂尾”。
四是到县级以上房产部门办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明,这是合法预售的关键。符合条件才可保障双方权益。
结论:
预售商品房需满足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工程建设总投资 25%以上且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办理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等条件,以保障买卖双方权益。
法律解析:
这些条件的设定具有重要意义。交付土地出让金并取得证书,是开发商合法使用土地的前提,从源头上保障了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建设符合城市规划,维护了城市建设的整体布局。投入资金比例及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日期,可有效防止工程“烂尾”,保障购房者能按时拿到房子。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许可证明,是商品房合法预售的关键,为买卖双方交易提供了合法依据。若开发商未满足这些条件就进行预售,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购房者的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如果您在商品房预售相关事宜中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专业解答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哪些必要条件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须满足以下五项基本条件:首先,开发商需缴纳全额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建设单位需持有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再次,根据所供应预售商品房数量进行核算后,楼盘开发商需保证已投入至该项目建设中的资金总额达到了整个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需要明确告知购房者施工进度与预期竣工交付日期等信息;同时,对于多层建筑而言,其主体结构应至少完成三分之一以上的建造工作;最后,对于高层建筑来说,其地下部分的主体工程也必须完工。
专业解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时,契约中约定或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期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疏忽导致买方无法完成该业务的,买方有权解除购房协议,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专业解答商品房预售要符合的条件有: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专业解答预售商品房要满足的条件有:1、有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2、有市计委、建委批准的商品房项目建设计划文件;3、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或土地使用权来源证件;4、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证。
专业解答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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