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我们公司的部分条款出现了问题,涉嫌诈骗嫌疑,被举报了,请问一下与开发商签订阴阳合同的解释什么
开发公司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与业主签订了商品房预约合同收取了80%房款,但一直未签订正式合同。因迟迟不能交房,业主准备起诉开发公司。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适用解释的规定,未取得预售证的,合同应当是无效。同时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证的,买受人可以请求1、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2、赔偿损失,3、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你好!针对与开发商签订阴阳合同的规定,合同中所约定的与国家法律规定不相一致的无效。根据法律,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因此,法律不会支持开发商违反法律的你们协议中的约定。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