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松江区法律咨询 > 松江区证据调查法律咨询 > 怎样推翻手机录音证据

怎样推翻手机录音证据

胡** 上海-松江区 证据调查咨询 2025.03.05 11:57:00 472人阅读

怎样推翻手机录音证据

其他人都在看:
松江区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松江区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合法性层面:法律明确规定,通过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像在他人卧室等私密空间未经允许偷录,就侵犯了他人隐私权,这样的录音不符合合法性要求。

(2)真实性方面:当对录音真实性存疑时,可申请专业鉴定。鉴定机构会运用专业技术判断录音有无剪辑、拼接、伪造等情况。若存在此类问题,录音的可信度会降低甚至不被法庭认可。

(3)关联性角度:证据需与案件争议焦点有紧密关联,若录音内容与案件关键待证事实毫无关系或关联微弱,即便真实合法也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4)相反证据环节:倘若能找到其他有力证据,与该录音证据形成矛盾且足以否定其证明内容,法庭会综合判断,可能不采信该录音。

提醒:
若要推翻手机录音证据,要注意从以上要点收集相应材料,具体情况不同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

2025-03-05 17:03:15 回复
咨询我

(一)针对合法性方面,要仔细核查录音地点、方式等细节。比如了解录制者在录制时是否有合理权利在该场所,像在自家客厅录制一般合法,但在他人卧室等私密场所未经允许偷录就可能违法。

(二)对于真实性,及时申请专业鉴定。可以寻找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录音进行全方位检测,看是否存在编辑修改痕迹。

(三)分析关联性时,要紧扣案件争议焦点,判断录音内容能否直接或间接证明关键事实。

(四)努力收集相反证据,比如证人证言、书面文件等,只要能有力反驳录音证据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九十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此条规定表明,如果视听资料等证据存在问题,其证明力会受限,为推翻手机录音证据提供了法律支撑 。

2025-03-05 15:54:36 回复
咨询我

要推翻手机录音证据,可从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以及提供相反证据等方面入手。

1. 质疑合法性方面,需审查录音过程有无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像在他人私密空间未经同意偷录,就可能因程序违法而不被法庭采信。可收集能证明录音存在上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材料,比如偷录地点属于他人私密场所的证明等 。
2. 考量真实性上,申请专业鉴定是关键。确定录音是否有剪辑、拼接、伪造等情况,若鉴定存在这类问题,其证明力将大受影响。提前准备好申请鉴定所需的材料,积极配合鉴定流程。
3. 分析关联性时,要判断录音与案件争议事实联系是否紧密,能否证明关键待证事实。整理案件争议焦点,说明录音与焦点问题无关。
4. 提供相反证据,找到有力证据与录音矛盾且足以推翻其证明内容,让法庭不采信该录音。广泛收集各类相关证据,形成有力证据链。  

2025-03-05 14:53:16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要推翻手机录音证据,可从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及提供相反证据这几个关键方面入手。
法律解析:
从合法性看,依据法律规定,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取得的录音证据不具有合法性,如在他人卧室等私密空间未经同意偷录的证据通常不被认可。真实性上,申请鉴定能判断录音是否有剪辑、拼接、伪造等情况,存在此类问题的录音证明力极低。关联性方面,即便录音真实合法,若与案件争议事实联系不紧密,无法证明关键事实,也不能作为有效证据。而当能提供与之矛盾的有力相反证据时,法庭也可能不采信该录音。若在实际案件中遇到关于手机录音证据相关问题,不确定如何处理,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05 13:38:06 回复
咨询我

    想推翻手机录音证据,先看合法性。要是录音时严重侵犯他人权益,像在私密处偷录,违反规定或公序良俗,就可能不被认可。我曾遇类似案子,偷录的证据没被采纳。
    接着考量真实性。能申请鉴定,若有剪辑、伪造等,证明力就会变弱甚至不被承认。
    再分析关联性。即便录音真实合法,但和案件没紧密联系,无法证明关键事实,也不算有效证据。
    最后,找到相反证据。有有力证据与之矛盾,就能让法庭不采信该录音 。

2025-03-05 12:27:03 回复

对于该怎样推翻录音证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录音证据违反下列原则,就不会被采信。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二、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若干规定》第68条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前者包括以拘禁、胁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后者包括一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由于婚姻案件所具有的特殊性,对这样的获取证据的方式就不能以非法证据对待,只要不是以拘禁、胁迫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或者违反程序法、实体法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就应当认定该证据具有证据能力。三、录音、摄像等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我国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有规定,如民诉法第69条规定,“人民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若干规定》第69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录音证据违反下列原则,就不会被采信。  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二、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若干规定》第68条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前者包括以拘禁、胁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后者包括一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由于婚姻案件所具有的特殊性,对这样的获取证据的方式就不能以非法证据对待,只要不是以拘禁、胁迫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或者违反程序法、实体法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就应当认定该证据具有证据能力。  三、录音、摄像等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  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我国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有规定,如民诉法第69条规定,“人民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若干规定》第69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私采的视听资料也是证据。如果录音录制的过程没有侵犯了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就不会影响它的效力。因此,录音证据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录音作为证据的要求有哪些1、最好选用录音笔;采集录音证据需要选用一款合适的录音设备。录音笔录音的效果清晰,杂音很小,而且录音隐蔽,容易存储和转移。只有清晰的语音,才能真正起到证明的作用。如果录音效果不佳,或者有个别字词甚至句子听不清楚,就会使得这份重要证据的效力大打折扣。2、录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体现;因为只有主体先确定下来,才谈得上通过录音证明双方存在着什么关系,发生了何事。否则连对方的身份都没搞清楚,录的音自然也毫无用处;3、录音的时间在录音中也要有所体现;不一定必须在录音中说得非常清楚,但至少应该能够听出大约的时间,或者是能够通过逻辑推断出时间,或者能够根据录音的内容排出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4、要引导对方多说“有用”的话;不要在录音中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录音的目的就是为了补正欠缺的证据或者事实,所以录音前应该整理好应该要对方说些什么,承认什么,答辩什么,必要时书面罗列下来以免遗漏。根据这样的目标制定适当的问题向对方发问,引对方入正题,从而得到你所需要的回答。5、要让对方多说话;不能忘记了自己是在录音以及录音的目的,结果录完了再听才发现录的音根本派不上用场,因为对方没说几句有用的话,都是自己在说。6、录音的原件要保存好,切勿修改、剪辑和移动存储;不可忽略了法律的规定,音频文件在移动过程中经过了剪切、粘贴后就不是原件了,即使再挪回去也不能变回原件。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