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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后暂时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如果卖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与买房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效力有哪些!! 谢谢!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问题,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公证后的合同效力较高,在诉讼时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你好,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效力的问题,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经公证以后,作为证据的一种形式,证据效力比其它一般证据效力较高.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将认购书认定为预约合同性质,将其与本约即商品房买卖合同做了区分。认购书作为特殊的担保合同,其成立和法律效力均不因预售合同的存在和效力而受影响,特别是认购书中存在的定金条款更不能因预售合同未能签订而失去法律效力。因此,认购协议可以在开发商办理完毕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的一段时间内签订。认购书的法律性质为预约合同,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性质应属于立约定金,可以适用定金罚则。除非认购书签订时开发商尚未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开发项目和认购房屋尚未确定,否则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影响认购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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