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车借给朋友,但是朋友没有经过我的允许就借给别人了,问一下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如何?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要怎样处理?
一、什么是无权处分行为
所谓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例如,甲将某物借给乙使用,乙将该物非法转让给丙,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此处所说的“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包括财产上的出让、赠与、在财产上设定抵押等行为,处分财产只能由享有处分权的人行使,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则构成对他人财产的侵害。某个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也构成无权处分。
二、如何处理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此种合同必须经过权利人追认。此处所说的“权利人”,是指对无权处分的物享有处分权的人。所谓追认,是指权利人同意该行为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可以直接向买受人作出,也可以向处分人作出。如果权利人事后向处分人作出书面授权,允许其处分权利人的财产,在权利人与处分人之间已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处分人实际上是代替权利人处分财产,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权利人承担。在此情况下,合同主体实际上已发生了变化。因此,权利人作出允许处分的授权以后,若处分人不履行义务,则买受人可直接请求权利人履行义务,因为权利人已成为真正的出卖人。
追认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目的在于使无权处分的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在权利人追认之前,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买受人可以终止履行义务。在追认以后,此种效力待定的合同将得到补正,因此合同将溯及既往地产生效力,任何一方当然有权请求另一方履行债务。
因权利人拒绝承认而使无权处分合同被宣告无效,不应影响善意买受人根据善意取得制度所取得的权利。善意取得制度是法律为维护交易安全而设定的制度,其基本内容是:无权处分人处分其占有的动产给他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可以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
如果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权利,也可导致无权处分行为有效。从法律上看,无权处分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处分人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处分他人财产,从而侵害了权利人的财产权利。一旦处分人事后取得了财产权利,便可以消除无权处分的状态和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
如果因权利人拒绝追认而使无权处分行为无效,权利人可基于物上请求权对无权处分人提出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请求。以上就是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专业解答当事人双方在缔结合约时,理应具备与之相匹配的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若是欠缺这些基本要素,则被视为不具有借助自身行为获取民事权益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资格,自然也无法产生法律关系的建立、修改或消除等实质性效果。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实施的任何民事行为皆属无效,他们所签订的合同亦然。
专业解答隐瞒合同事实后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属于可撤销合同,被隐瞒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如果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专业解答效力待定。8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此阶段的未成年人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出民事法律行为的,应当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或同意。如果法定代理人没有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因此,12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合同的,应当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专业解答合同因欺诈失效需满足四个条件:欺诈方有明确欺骗意图;欺诈行为具有客观真实性,足以误导他人;受骗者基于误解签订合同,非自愿;如合同损害公共利益,将被宣告无效。欺诈构成要素包括主观故意、客观误导和实际违背受骗者真实意愿。
专业解答无权处分合同并非无效,而是效力待定,取决于权利人(合同当事人)的追认。未经追认前,合同效力悬而未决。相对方有权通知被代理人三十日内决定追认,否则合同无效,不具约束力,相对人可索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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