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达成:双方在离婚这件事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像财产怎么分、孩子由谁抚养等问题都商量好了,然后起草一份离婚协议。
2. 申请登记:双方要一起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
3. 审查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查看双方交上来的材料,重点就是那份离婚协议。
4. 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5. 领取离婚证:三十天过后,双方得亲自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那就当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登记机关会查清楚双方是不是真的自愿离婚,以及在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方面是不是协商一致了,要是都没问题,就会给登记,然后发离婚证。
离婚登记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 达成协议:夫妻双方对于离婚这件事意见一致,像财产怎么分、孩子由谁抚养等问题都商量好了,然后起草一份离婚协议。
2. 申请登记:两人一起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3. 材料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查看双方交上来的材料,重点看离婚协议等是不是符合要求。
4. 冷静思考: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那天开始算,30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5. 领取证件:30天过后,双方得亲自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就当是撤回离婚申请了。登记机关确认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而且对孩子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都协商好了,就会给登记并发离婚证。
离婚登记流程如下:
1. 协议达成: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共识,涵盖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比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如何分配;明确子女抚养问题,包括抚养权归属、探视权安排以及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随后,双方会根据协商内容起草详细的离婚协议。
2. 申请登记:双方一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提交必要的证件和材料。
3. 审查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特别是离婚协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真实意愿。
4. 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若任何一方改变想法,不愿离婚,可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5. 领取离婚证:30日后,双方需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视为撤回申请。经查明双方确系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1. 协议达成:双方对于离婚的事儿达成了一致意见,像财产怎么分、孩子由谁抚养这类问题都商量好了,然后起草一份离婚协议。
2. 申请登记:双方要一起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
3. 审查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查看双方交上来的材料,重点就是那份离婚协议。
4. 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 领取离婚证:三十天过后,双方得亲自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那就当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婚姻登记机关得确认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的,而且关于孩子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这些事儿都协商好了,才会给登记,然后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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