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双方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各自承担 50%。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由法院判定具体赔偿金额。
2025-02-21 02:17:36 回复
双方都是机动车
交强险赔偿:双方先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赔偿限额为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用18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金18万元。比如甲、乙两车相撞,都有责任,甲车修车费3000元,乙车修车费4000元,那么甲、乙双方的交强险先分别赔偿对方2000元。
超出交强险部分:交强险赔偿后,若还有超出限额的损失,超出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如甲的人身损害赔偿为30万元,交强险赔偿18万元后,剩余12万元,乙也有类似情况,双方对这超出的部分各承担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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