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在她丈女儿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二女儿欺骗,出具了赠与协议(岳父脑梗后头脑不灵),将名下所有财产都赠予了二女儿,赠与协议上没有明确老人赞与完财产后的权利,与二女儿接受赠予后的赡养义务,见证律师也未在赠与协议签订时提示写明老人的权利和被赠与人的义务,现在二女儿接受赠予后不履行赡养义务,岳母应该怎样追回财产
岳母可收集二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以欺诈或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赠与协议,追回财产。同时可要求二女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5-02-08 05:49:1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