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现在被别人拍到照片,还公布到了网络上,导致了很严重的后果,我想请问肖像权以盈利为目的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2018-02-27 16:07:07 回复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这是对于肖像权以盈利为目的的相关规定的法律解答,希望能解决你的疑问。
2018-02-27 16:01:07 回复专业解答构成肖像权侵犯的必要条件如下:1、未经本人同意;2、以盈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非盈利目的侵犯肖像权怎样赔偿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非盈利性导致肖像权侵犯的,应该赔偿对方精神损失,并且立即停止侵犯,赔礼道歉等。判定肖像权是否侵犯并不以盈利为构成要件,只要当事人没有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的就构成侵权行为。肖像权受到侵害表现为精神损害,因此赔偿损失也就是精神损害赔偿。
专业解答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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