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明文规定,附带特定条件的赠与合同在符合一定情形时是可以被撤销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该项权利是毫无限制的任意剥夺。在特定条件达成以前,赠与人皆有权行使撤销权,撤销其赠与之物的所有权转移行为。
然而,涉及到诸如救济灾难、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事业以及基于道义上的责任和义务的赠与合同,以及经由公正合法程序核证过的赠与合同时,则不受上述法律条款的约束。针对那些已附有特别条件的赠与合同来说,若所附条件并未能得以实现,且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尚未发生真正意义上的转移之时,赠与人通常具备法定的撤销权。
然而,若受赠人已经为了接受赠与事项做出了必要的物质准备工作,又或者在签订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时已设定了明确的不可撤销条款,在此种情况下,赠与人则丧失了随意撤销资格。总而言之,能否被撤销附带特定条件的赠与合同,需要对诸多复杂的因素进行深度分析、综合评判,最后依据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合理裁决。
我们平时说的附带条件的赠送协议,也就是那个有前提条件的那种赠送,其实是可以被取消掉的,但是这个取消也是有规矩的。只要赠送物品的所有权还没有转让出去,赠予者都是有权撤销这份赠送的。不过,有些特殊的赠送协议,比如那些救济贫困地区、抗灾的这种有社会意义的,还有那种已经经过公正机关证明过的赠送协议,这些就不属于前面提到的范围。关于这种有前提条件的赠送协议,要是这个前提条件还没实现,而且赠送物品的所有权也还没转出去,那赠予者是有权取消的。但是,如果赠送者已经为了接受这份礼物做了很多准备工作,或者这份协议上已经清楚地说过不能取消,那他可能就不能随便取消了。也就是说,到底能不能取消这样的赠送协议,得看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不能乱来的。
这个赋予附带条件的赠予协议,只要满足一定的前提,那就能取消。不过,想要随便取消可没门儿。我们国家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就是赐予人在赠送的东西还没有真正送出去之前,是有权利去取消这份送给别人的礼物的。但是,那些有公益性质的比如救火、帮困之类,或者有道德责任的,又或者是通过公正机构宣誓过的赠予协议,这些统统都不是按照前面说的规矩走。说到这个附带条件的赠予协议,假如其中设定的条件没达到,而且也就是赠送的那个物品的所有权还没真正转移给接收者的话,那赐予人通常就有权力去取消。可是,要是接受赠予的那个人已经为了获得这笔赠予做好了必须要做的准备工作,或者那个附带条件的赠予协议里已经明确写着不能随便取消了,这时候赐予人就不好随便地把它撤回了。总的来说,到底能不能取消那种带有附加条件的赠予协议,得看具体情况,再结合相关法律条例来决定。
专业解答赠与人可依法通过明确告知受赠人并提出撤销请求,或在不同意或诉讼中提交法院申请撤销附条件赠与。受赠人需退还财产后,赠与契约失效。赠与人有权在受赠人严重侵犯权益、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违反契约义务时行使撤销权。
专业解答1、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专业解答法律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
专业解答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以下条件:(1)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2)范围条件: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专业解答赠与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撤销,如财产未转移所有权,赠与人可撤销。但公证或公益性质的赠与不受此限。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只能通过法定情形撤销,如侵犯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未履行抚养义务等特殊情况。
律师解析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任意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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