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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的房子我需要承担债务

王* 黑龙江-牡丹江 房产纠纷咨询 2024.12.22 08:17:19 338人阅读

父母赠与的房子我需要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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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父母赠与的房子在受赠人未对赠与财产设定担保或进行特殊约定时,受赠人无需承担父母的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的财产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该财产用于清偿赠与人的债务等情况。但如果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后,对该房屋进行了抵押等担保行为,那么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此时受赠人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通常情况下受赠人无需为父母的债务负责,但特殊情况需根据具体法律事实和约定来判断。

2024-12-22 12: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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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要是父母把房子送给孩子,只要孩子没给这赠与的房子设定啥担保,也没做啥特殊约定,那孩子就不用替父母还债务。按照法律的规定,父母赠与的房子就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除非有特别说明这房子得用来还父母的债之类的。不过,如果孩子在接受了这房子的赠与之后,对这房子做了像抵押这类的担保行为,那要是债务人没法还钱了,债权人就有权利先拿这担保的房子去抵偿债务,到时候孩子可能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一般情况下孩子确实不用为父母的债务操心,但要是遇到特殊情况,那就得根据具体的法律事实和约定来判断。

2024-12-22 12:2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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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父母赠与的房子,在受赠人没对这赠与财产设定担保或者做特殊约定的时候,受赠人是不用去承担父母的债务。从法律层面来说,赠与的财产就归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除非有特别明确的约定说这财产得用来清偿赠与人的债务之类的情况。不过,如果受赠人在接受了赠与之后,对这房子进行了像抵押这类的担保行为,那要是债务人没法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有权利依据这担保财产来优先受偿,到时候受赠人可能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一般情况下受赠人确实不用为父母的债务操心,但要是出现特殊情况,那可得根据具体的法律事实和约定来仔细判断。

2024-12-22 10:3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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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要是父母把房子赠与给子女,并且子女没对这赠与的房子设定什么担保,也没做特殊的约定的话,那子女就不用去承担父母的债务。
按照法律的规定,父母赠与给子女的房子,那就是子女自己的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除非有特别明确地约定说这房子得用来清偿赠与人也就是父母的债务之类的情况。不过,如果子女在接受了父母的赠与之后,对这房子进行了像抵押之类的担保行为,那要是债务人没办法履行债务了,债权人就有权利先就这担保的财产来优先受偿,到时候子女就可能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一般情况下子女确实是不用为父母的债务负责的,但是要是出现了特殊情况,那就得根据具体的法律事实和约定来进行判断。

2024-12-22 09:5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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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要是父母把房子赠与给孩子,在孩子没对这赠与的房子设定什么担保,也没做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孩子是不用去承担父母的债务。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赠与来的房子就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除非有特别明确的约定说这房子得用来清偿赠与人也就是父母的债务之类的情况。不过要是孩子在接受了这赠与之后,对这房子进行了像抵押之类的担保行为,那当债务人没办法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有权利先拿这担保的财产去受偿,到时候孩子可能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而言之,通常的情况就是受赠的孩子不用为父母的债务担责,但是要是遇到特殊情况,那就得根据具体的法律事实和约定来好好判断,可不能一概而论。

2024-12-22 08:50:18 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后父母赠与房产会被执行婚内债务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法律意见】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按法条执行。如果在婚后得到的继承或赠与是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那么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应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家里老人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那通过继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继承,则继承而来的房产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家里老人有遗嘱说明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人,则在离婚时就不用分给对方了。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与是跟继承有所的不同的,不同在于得到财产的方式不同,赠与是在合同成立的时候或是交付的时候同时生效的,而继承则是在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的,还有就是被赠与人跟继承人的范围也不一样。因此得到的份额是不一样的。赠与时得到的份额是一个人的话,那就直接是个人财产了,那么离婚是不会分割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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