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买卖欺诈怎样认定
二手房买卖欺诈的认定需考量多方面因素。从行为表现看,若卖方故意隐瞒房屋重要信息,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抵押或查封情况、凶宅等,使买方在不知情下作出购房决定,可认定为欺诈。
在主观意图上,卖方要有故意欺骗的故意,即明知相关信息会影响买方决策,仍不告知或提供虚假信息。
从因果关系判断,买方基于卖方的欺诈行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该错误认识签订购房合同。比如,卖方虚假宣传房屋周边配套,买方信以为真而签约。
根据《民法典》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若能认定欺诈,买方不仅可撤销合同,还可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时效是多久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时效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应及时主张权利,比如发送催款函、提起诉讼等,这些行为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发生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建议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三、二手房买卖过户被拖延该咋处理
二手房买卖过户被拖延,可按如下方式处理。首先查看合同,若合同中约定了过户时间及违约责任,可依据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
若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买方可以书面催告,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保留好催告证据。若卖方仍不履行,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已支付款项、赔偿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
若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卖方履行过户义务,配合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胜诉后,若卖方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当我们关注二手房买卖欺诈怎样认定时,除了明确欺诈行为需满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如房屋抵押、产权瑕疵等)、虚构事实误导交易决策”等核心要件,还需了解两个关键后续问题:一是被认定为欺诈后,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可撤销?二是买方因欺诈遭受的损失(如装修损失、机会成本等)能主张哪些赔偿?实践中,不少购房者因不清楚欺诈认定后的维权路径,错过最佳止损时机。如果您在二手房交易中遇到疑似欺诈的情况,对认定标准、合同效力或赔偿主张仍有疑问,别让困惑拖延维权进度,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维权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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