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村里修乡村公路占用了我林地和杨树155棵,村里出证明一直未补偿,17年村里开发温泉再次占用了也是出证明,未补偿,一个占用了10亩地左右,我的林地台账上记有15亩地,连地带树我该要多少补偿合理,村里2次占用都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占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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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4 06:4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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