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减刑的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罪犯须严格遵循监管规定;
其次,积极接受矫正教育,展现出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
最后,在改造过程中,罪犯需有显著的改造成果或者立下功劳。而对于假释的适用条件,则要求罪犯必须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积极接受矫正教育,确实具备悔过自新的表现,同时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
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其服刑期限应达到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服刑期限应达到十三年以上。关于减刑和假释的具体程序,通常情况下,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交减刑假释的书面申请,然后由人民法院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将依法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的要求其实很简单,那就是你在监狱里待得好好儿的,不惹事儿,认认真真地学习改造,真正有了悔过自新的决心和行动,或者还能立个小功什么的。而假释的话,也是差不多的道理,你要老老实实地待着,接受教育改造,真心实意地改正错误,保证不再犯事儿,而且要是被判了有期徒刑的罪犯,至少要服完一半的刑期;如果是被判了无期徒刑的罪犯,那么实际执行的时间必须超过13年才行。
至于减刑假释的流程,基本上都是这样子的:
首先,监狱方面会给你提出减刑假释的申请,然后递交给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接着法院就会组织一帮人开个会来讨论这个事情,如果你满足了所有的条件,他们就会给你下个裁决。
专业解答假释的单位要依法向中级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假释建议书,法院会组成合议庭来审理。要是罪犯符合假释条件,法院就会批准申请。但是累犯和犯故意杀人等严重罪行,刑期在十年以上的,不能假释。
专业解答假释制度针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仅允许一次性实施,考验严格,一旦违反则撤销;减刑适用于管制至无期徒刑罪犯,可多次使用,不受新罪或遗漏罪影响。假释者需在考验期内全面接受考验,如有违规则假释撤销合并惩罚;减刑则侧重于减轻刑期,不论在狱与否,罪犯需继续服刑。
专业解答减刑适用于管制至无期徒刑的罪犯,需遵守法律、积极改造并有悔罪或立功表现,如阻止犯罪、举报犯罪、创新成果等。假释则限于有期徒刑服刑期过半,无期徒刑需满十三年,且表现良好、无再犯可能。累犯及特定严重犯罪不得假释。
专业解答假释与减刑在适用对象、条件、单位、方式和释放时间上存在差异。假释仅适用于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条件是在已执行部分刑罚后,且不得再次宣告。减刑则适用于所有罪犯,无最低服刑期限,次数不限。假释需设考验期限和附加义务,减刑无此限制。假释者立即解除监禁,减刑者需审查余刑后决定是否释放。
专业解答减刑与假释的法定条件包括仁善行为、情报举报、创新科研成果、舍已为人、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时的卓越表现以及对国家和社会的重大贡献。法律程序上,监狱提出假释申请并出具建议书,司法局区域矫正机构或基层组织提供评估报告,提交给中级人民法院审核评估。裁定后需上报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则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则取消假释裁决。若维持原判,需向最高人民法院审批核准。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