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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主体能否是单位

李* 四川-乐山 公司犯罪辩护咨询 2024.11.18 06:17:13 352人阅读

侵占罪主体能否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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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侵占罪的实施主体并不包括单位。侵占罪是一项以非法占有为主要动机,通过将他人托管的财产、遗忘物或掩埋物擅自视为己有的行为来实现的犯罪形式。具体而言,它涉及到的金额通常需要达到一定程度,犯罪者也应当拒绝归还非法所得。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罪行的实施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也就是说,只有那些已经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才能成为侵占罪的实施者。因为单位本身并不具备这种主观意图以及相应的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11-18 10: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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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侵占罪,就是把别人托你保管的东西啊、忘在哪里的物品啊或者是埋在地下的宝贝儿没有经过人家允许就占为己有,而且数量还不小就是不肯还给人家的那一种行为。这种犯罪的主要对象可是我们这些人也就是说只要达到了应该负法律责任的年纪,又具备了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的普通老百姓才能当上这个被告。单位可不适合干这种事情,它们没有这种主观的念头,也没有这样的能力去实施这个犯罪行为。

2024-11-18 08:07: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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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犯罪可是不能让公司之类的机构来当主角哦。侵占罪就是指那些故意侵犯别人财产权的人,他们把代为保管的别人的钱财、忘记带走的物品或者埋起来的东西昧下了,金额还要足够大还死皮赖脸地不肯归还给人家。这种事儿,只有我们这些普通人才能干得出来,也就是要达到法定的年纪,并且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才行。公司这种组织可没有这么坏的心思和能耐去做这种事情。

2024-11-18 06:4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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