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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主体为一般社会公众,即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次,在主观心态上,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有意而实施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为;再次,在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隐藏、销毁或非法开启他人信函,从而对公民的通信自由权益造成侵害,并且情节极为严重;最后,该罪行所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享有的通信自由以及通信隐私权。
2024-11-14 12:5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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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有人犯了侵犯通信自由罪,这个罪名是怎么回事?其实构成它可是要有好几个条件哒。首先就是要看是谁犯的不是人人都能干这种事儿得是大人(也就是年满16岁),并且有足够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算数。二来他心里得明白自己做的事情会侵犯别人的通信自由,这叫“明知故犯”。然后就是他到底干了些啥比如说把人家的信藏起来,撕掉或者偷偷打开,总之就是侵犯了别人的通信自由权,而且还得是情况比较严重的那种。最后他这么做其实侵犯的就是我们每个人的通信自由权和隐私权。
2024-11-14 11:27: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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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这个罪名得看你对谁干的。想想看,这个人得够大年纪,要承担法律责任才行也就说所谓的有“成年人”那种概念。再来就是,他要是明知道自己做的事情会对别人造成伤害还去做的话,那就更糟糕了。然后他得真的干了什么事情,比如说藏起来、扔掉或者偷偷打开别人的信件,这样才能算犯罪。最后一点,他这么做的目的肯定是为了侵犯别人的隐私权,而且这种情况还得很严重才行。所以说,这个罪名的关键就在于,他得真的干了这些事,而且还得让别人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侵犯通信自由罪】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11-14 11:09: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