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遍观点,若工伤患者已康复至足以胜任常规工作之程度,则应当开始重返职场。工伤职工自医疗期限结束之日起,应当按照雇主单位所提出的要求,积极回归工作岗位。然而,实际情况中是否立即复工,仍需结合工伤的诊断评估结果及雇主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量。若工伤虽未对当前工作造成直接影响,但可能对未来健康产生潜在风险,亦可与雇主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共同商讨合理的工作安排。
2024-11-14 11:42:02 回复
通常来说只要你的工伤都养好了,完全不会影响你正常上班的话,那你还是得去上班。毕竟要是工伤员工病假结束了,就应该按照老板公司的规定回去工作。不过到底要不要上班还要看看你这个工伤给你身体留下的痕迹到底怎么样,还有就是你所在公司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咋样。假设说你的工伤其实不是那么严重,现在还能照常工作,但是可能会给你以后的健康埋下隐患,那你也可以跟老板商量一下,看看怎么重新安排你的工作。
2024-11-14 11:38:48 回复
解析:
一般的情况下,只要你的工伤恢复得差不多了,不会给你的日常生活带来太多麻烦,那么你就应该回去上班。当你彻底远离疾病的那段时间过后,就要听你老板的话,乖乖回到自己的工位上好好干活。不过到底要不要去上班,还是要看你的工伤鉴定结果和你老板的公司规定来决定的。比如说,如果你的工伤虽然现在看起来没什么大碍,但是以后可能会给你的健康带来隐患,那你也可以跟你的老板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调整一下你的工作安排。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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