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以下情形常常被视为符合工伤的鉴定标准: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由于执行职务而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损伤;在工作时间前后,于工作场所内进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遭遇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损害;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到暴力等突发事件所伤;患有职业疾病;在执行公务外派过程中,由于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身体伤害甚至因此失踪;以及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到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及城市轨道交通、长途客轮渡、铁路运输等特殊交通工具的事故伤害。
2024-11-13 13:18:02 回复
通常来讲如果你是在上班的时候受伤了,或者是因为工作而出了什么事情,比如因为工作,在公司里出了事故,那么这个算是工伤;或者是在上班前或者下班后,在公司里面做一些跟工作相关的准备或者收拾东西之类的活儿,结果受伤了,也是工伤;还有就是在工作的时候,因为要保护自己或者他人,可能会遇到一些意外的暴力事件,这种情况下也算工伤;再有就是得了职业病,这也是工伤;还有就是如果你是去外地出差,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了伤害,或者是在外面出了什么事找不到人,这个也算是工伤;最后就是下班回家路上,要是遇到了不是你的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坐地铁、轮船、火车等等这些公共交通工具时出了车祸,那也是可以算作工伤。
2024-11-13 12:12:52 回复
解析:
一般来讲这几种情况可都算得上是工伤:首先你要是在上班的时候,在公司里头,因为干活儿受了伤那肯定就是工伤;还有就是,如果你在工作结束前后,还在单位里做跟工作相关的准备或者收拾东西时受伤的话,也算是工伤;再有就是,如果你在上班的时候,因为要完成工作任务而遭受到了暴力或者其他意外伤害,那也是工伤;当然如果你得了职业病,那也是工伤;然后如果你因为工作需要去外地出差,结果在那里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出了什么事,下落不明的话,那也是工伤;最后如果你在上下班路上,因为不是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话,那也是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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