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2018年2月到2019年九月份之间,女方打着以耍朋友的名义谎称家里人亲戚生病住院需要用钱的理由不断问男方要了六万多块钱,但是双方之间没有实质性关系,一年半的时间一共见面不超过四次。在这期间女方是否是结婚有无其他男朋友的情况下不清楚,像这样的情况现在可以去公安局报案属于诈骗类型不?
这种公安机关不一定受理,看你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
2024-11-12 16:41: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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