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漯河法律咨询 > 漯河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格式条款中的无效情形有哪些内容

格式条款中的无效情形有哪些内容

陈* 河南-漯河 合同效力咨询 2024.11.07 06:19:43 436人阅读

格式条款中的无效情形有哪些内容

其他人都在看:
漯河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漯河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格式条款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主要有四种:
1.与《民法典》中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相似,如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等;
2.对于提供格式条款者而言,免去自身过重责任或加重对方责任、限制病人主要权利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3.提供格式条款的人虽然设定了一些条款,但实际上是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
4.当双方对于格式条款产生理解分歧时,应以最普遍的理解方式进行解释。对于多种解释都正确的情况下,宜选择对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利的解释。当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存在冲突时,优先适用非格式条款。总的来说,格式条款的制定和使用要公平公正,保证合同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

2024-11-07 09:58:19 回复
咨询我

你格式条款如果有问题的话,是会被认为无效的,主要得看下面这几点情况:第一种,就是那些在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明文规定了的也就是没有法律效应、完全不值得信任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说,那种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东西,还有那些不符合正常道德规范的事儿。接下来要说的第二种情况,就是那个给我们合同的人,他在一些条款地方做得太过分,要么就是为了自己不清不楚的责任找借口可以不负责任、要么就是故意加大我们的责任、要么就是限制我们最重要的权利。最后一种情况,就是这个人在合同里把我们最重要的权利都给排除了。当然,如果我们对这些格式条款有什么疑问的话,那就应该按照我们平时的理解来解释它们。如果对这样的条款有多种解释的话,我们还得做出理解对提供这些条款一方不利的那一个。另外,当格式条款跟其他条款有冲突时,我们就得优先考虑那些非格式条款。所以说,无论是制定还是使用这种格式条款,都得讲良心,要保护好合同双方的权益才行。

2024-11-07 08:51:07 回复
咨询我

格式条款为啥会失效。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它有一些条件没有满足《民法典》里说到的要求,就比如说,有些条款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或者是跟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相悖等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提供这些条款的那一方,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把自己的责任给免除了,或者是减轻了,甚至还把别人的责任加大了,别人本来有的权利也被限制住了。这个时候,提供格式条款的那一方就做了典型的损人利己的事情。而且,如果对这些条款有什么不同的看法的话,那我们就应该用我们平时生活中的习惯去解释它们。但是如果有两个或者更多的解释出现了,那么我们就要选择那个对提供格式条款的那一方不利的解释。最后还要提醒大家一下,当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有冲突的时候,我们要优先考虑使用那些非格式条款。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4-11-07 08:28:20 回复
咨询我

格式条款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条款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列明之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特征的任意一项,例如严重违反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强制性规范,亦或背离社会公众普遍认同的善良风俗等。
其次,如格式条款的提供者故意免除自身不合理的法律责任义务,从而加重了相对方的负担,或是限制了相对方享有主要权利,也将导致该条款的失效。再者,若上述格式条款的提供者意图通过该条款禁止相对方行使其主要权利,那么这一类的条款同样不能具有约束力。
最后,在格式条款所涉事项存在歧义时,应当依据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遍认知进行解释;倘若针对相同条款所作出的解释繁多且各持己见,不便确定时,应优先考虑对缺乏正当理由而坚持己方立场的提供者做出对其本人不利的解释。当格式条款与其他非格式条款之间存在冲突,应采信更为宽松的、有利于相对方的非格式条款。因此,在格式条款的制定与运用过程中,务必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充分确保合同双方各自主张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和维护。

2024-11-07 07:49:54 回复

您好,关于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内容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无效)。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含义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反复协商基础上形成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单位制定,而由这些单位使用的,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第二,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由于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何人提供该种商品或服务将遵行同样的条件,因此,该当事人将该条件标准化,而拟定出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重复使用性一方面决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作为要约人总是特定的,而受要约人是不特定的一定范围即需要该种商品或服务范围内的人;另一方面决定了使用格式条款有减少谈判时间和费用从而节省交易成本的优点。第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具有不变性、附合性。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也就是说,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相对方只能或是同意格式条款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或是拒绝接受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与提供方订立合同,而不可能与对方协商修改格式条款的内容。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附合条款。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是否可以协商,这是格式条款与其他条款的一个根本性区别。在实务中当事人利用事先拟定好的合同条款订立合同的情形较多,但事先拟定的合同条款未必均为格式条款。例如,利用示范合同订立合同就比较常见。《合同法》第12条第2款就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的示范文本即示范合同就是事先拟定的。但示范合同对于订约当事人并无拘束力,当事人订约时仅是参照,可以就相关的条款进行协商,而格式条款是不存在协商余地的。正因为以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相对方只能对格式条款表示完全同意或拒绝,相对人在订约中实质上处于附从地位,而不是与格式条款提供方处于平等协商的地位,因此,为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格式条款提供方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损害相对人的利益,法律需要对格式条款予以特别的规制。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内容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无效)。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含义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反复协商基础上形成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单位制定,而由这些单位使用的,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第二,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由于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何人提供该种商品或服务将遵行同样的条件,因此,该当事人将该条件标准化,而拟定出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重复使用性一方面决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作为要约人总是特定的,而受要约人是不特定的一定范围即需要该种商品或服务范围内的人;另一方面决定了使用格式条款有减少谈判时间和费用从而节省交易成本的优点。第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具有不变性、附合性。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也就是说,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相对方只能或是同意格式条款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或是拒绝接受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与提供方订立合同,而不可能与对方协商修改格式条款的内容。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附合条款。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是否可以协商,这是格式条款与其他条款的一个根本性区别。在实务中当事人利用事先拟定好的合同条款订立合同的情形较多,但事先拟定的合同条款未必均为格式条款。例如,利用示范合同订立合同就比较常见。《合同法》第12条第2款就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的示范文本即示范合同就是事先拟定的。但示范合同对于订约当事人并无拘束力,当事人订约时仅是参照,可以就相关的条款进行协商,而格式条款是不存在协商余地的。正因为以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相对方只能对格式条款表示完全同意或拒绝,相对人在订约中实质上处于附从地位,而不是与格式条款提供方处于平等协商的地位,因此,为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格式条款提供方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损害相对人的利益,法律需要对格式条款予以特别的规制。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内容?

    专业解答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已经顶入合同的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责任同时加重对方的责任的情形,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的免除应该负有的法定义务的情形,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的情形等。

    2024.08.01 6133阅读
  • 离婚起诉书格式范文无财产的内容有哪些?

    专业解答无财产离婚起诉书格式范文的内容有:原告及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离婚起诉书是引起离婚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

    2024.08.28 2833阅读
  • 赠与合同有一个错别字影响吗?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是什么?

    专业解答最新购买二手房合同范本包括甲乙双方的信息,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属权情况,成交价格,付款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和其他事项。

    2024.06.27 617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