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一房两卖”的情况,购房者是有权利提出索赔或解除合约,甚至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收入,此外,还能索取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的赔偿金额作为补偿。当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若卖方再次将此房屋出售给他人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实际效果无法得到门店实现,而且买方也无法成功取得所购买的房子,那么他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交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和相应的利息收益,并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同时,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在遇到房地产业内常见的“一房二卖”情况时,各位尊贵的购房者有权需求开发商赔偿您的经济损失,或者恳请您提出解除原本签署的购房合同,对先行支付的房款及其相应的利息进行退还,当然,您也完全有权利要求对方承担不超过这部分款项一倍数额的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您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如果这家公司又将同一套房产转售予第三方,从而使得您期望通过购买这套房产实现的初衷无法得到满足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无法获取到该房产的您可以选择申请解除当初签订的合同,让开发商归还先前支付给他们的购房款以及对应的利息,同时向开发商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甚至要求他们承担不超过原始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24-10-29 12:13:21 回复
关于一房两卖的问题,我们理解到各位购房者对此感到十分愤怒和困扰。在此,我们向您建议,如果您遇到了这种情况,您有权在要求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的基础上,选择解除购买合同,让开发商归还您已经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部分。此外,您还有权要求开发商就您所遭受的损失提供不超过您已支付购房款一倍数额的赔偿费。当您与开发商签订了住宅销售协议之后,如果开发商再将此住宅出售给其他人的话,将会严重影响到整个住宅销售协议的实施,甚至使得您无法获得居住用房。在这种情况下,您完全有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解除这份合同,并收回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和其对应的利息,同时,您也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对您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您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金额。
2024-10-29 10:14:5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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