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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司法救济与行政复议救济的区别

李** 四川-乐山 行政复议咨询 2018.02.15 13:56:20 328人阅读

你好。最近我的案件没有钱继续了。我也不想在打下去了。但是听说有救济 请问有关司法救济与行政复议救济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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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济是国家为了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事后法律补救手段和措施的总称。行政救济对于及时排除行政不法行为,维护和补救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主体行政职权的行使,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安全,促进民主和法治发展,有重要作用。行政侵权的救济手段比较多,有来自行政主体内部的救济和来自其他国家机关的救济。行政主体内部的救济手段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其他国家机关的救济手段如司法机关的行政诉讼等。但总的来说,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等手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复议并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必经程序,并且行政诉讼一般为开庭审理,具体行政行为也不会因诉讼而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其涉及面广,但对于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整或其他处理的,不能申请复议。
行政赔偿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由国家给予受害人的赔偿。我国行政赔偿以违法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
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法定的,我国《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受害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赔偿法》另外还规定了不予赔偿的情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政补偿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合法行为给无义务的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依法由国家给予的补偿。在我国,涉及到行政补偿的法律、法规,大多规定了“相应补偿”的原则,给予适当赔偿。行政补偿主要适用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军事征调、公用征收、公用征调、公务合作行为等行为,并且一般以金钱补偿为主。

2020-11-05 00:18: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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