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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破产重组债务事宜,其具体的办理程序一般涵盖如下关键环节:首要步骤即为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所在法院递交破产重组申请文件;随后,法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细致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具备审理该案件的法定条件;
第三步是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之后,会委派专门的管理人来接手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相关财务记录等资料;紧接着,债务人需要精心制定并提交一份详尽的重组计划草案,其中应包含债务偿还方式、期限等重要内容;此后,便需召集所有债权人举行会议,对重组计划草案进行公开投票表决;
最后,若重组计划得以顺利通过且经由法院批准,债务人则须严格依照计划执行,从而实现债务的有效重组及企业的重新振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2024-10-26 04:33: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