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西双版纳法律咨询 > 西双版纳工伤认定法律咨询 > 劳动报酬纠纷和工伤认定仲裁区别在哪

劳动报酬纠纷和工伤认定仲裁区别在哪

郭* 云南-西双版纳 工伤认定咨询 2024.10.25 09:29:32 337人阅读

劳动报酬纠纷工伤认定仲裁区别在哪

其他人都在看:
西双版纳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西双版纳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劳动报酬纠纷多是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报酬未按时足额支付的问题,关键看用人单位有无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工伤认定仲裁针对劳动者工作受伤是否为工伤及应得的工伤赔偿,工伤认定要考量受伤原因、时间、地点等是否符合工伤法定条件。

2024-10-25 13:33:00 回复
咨询我

劳动报酬这块儿出纠纷,大多就是劳动者该拿的钱没拿到手,啥钱?像工资、奖金、津贴啥的,本应该按时足额给的,结果没给到位。这时候,关键就看用人单位有没有尽到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了。
再说说工伤认定仲裁这事。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这伤算不算工伤?还有要是算工伤的话,该拿到多少工伤赔偿?这就是工伤认定仲裁要管的事儿。要判断是不是工伤,得看受伤的原因、受伤的时间、受伤的地点这些个情况,看看符不符合工伤认定的那些法定条件。

2024-10-25 12:06:18 回复
咨询我

咱先来说说工伤认定仲裁这事。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这时候就要琢磨这个伤是不是属于工伤,还有能拿到多少工伤赔偿。这工伤认定可是有讲究的,得看看受伤的原因、时间、地点这些方面,是不是符合工伤的法定条件才行。
再来说劳动报酬纠纷,这主要就是劳动者该得的那些报酬,像工资、奖金、津贴啥的,没有按时给够数的问题。这里面关键的地方就在于用人单位有没有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2024-10-25 11:50:06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劳动报酬纠纷,重点聚焦于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报酬未能按时、足额获取的情形。其核心在于用人单位是否践行了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至于工伤认定仲裁,主要是针对劳动者于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伤害是否可被认定为工伤,以及应获取何种工伤赔偿展开。工伤认定时,需对受伤的原因、时间、地点等要素是否契合工伤的法定条件予以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024-10-25 11:07:3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两者处理纠纷的机构不同。仲裁由当地仲裁委受理,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诉讼由受理,监督机构是检察院。2.一旦合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能到再进行诉讼。3.仲裁按照自愿原则,诉讼则不以另一方意志为转移。4.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则可以受理各类纠纷。5.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申请撤销时一般不再从实体进行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6.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7.两者收费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应当驳回,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应当继续审理。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两者处理纠纷的机构不同。仲裁由当地仲裁委受理,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诉讼由受理,监督机构是检察院。2.一旦合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能到再进行诉讼。3.仲裁按照自愿原则,诉讼则不以另一方意志为转移。4.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则可以受理各类纠纷。5.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申请撤销时一般不再从实体进行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6.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7.两者收费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应当驳回,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应当继续审理。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