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建筑工程合同这个东西里面,说法可多了去!关于什么时候才能正式开始施工,这都是有得说的。通常情况下,我们都要按照那个开工通知上写的日子算起。但是,有时候通知发出去了,可是条件还没准备那就要等到条件具备的那一天才算是真正的开始了。要是连个开工通知都没有的话,那么,你就只能把实际开工的那天当做是我们开始算工期的第一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一)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三)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中,《建筑工程合同法》对建筑工程的正式开工日期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要求。通常情况下,我们将依据开工通知中的具体日期来认定工程的正式开工日期。
然而,若在开工通知发出之后,工程所必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尚未完全到位,那么实际的开工日期则应当根据工程实际达到开工条件的时间进行确认。倘若并未收到开工通知,那么工程的正式开工日期便可直接以实际开工的那一天为准。
专业解答一般情况下,保险期限为一年,但实际保险期以工程竣工为准。建筑工程一切险全面保障工程风险,包括工程本体、施工机具和工地设施损失赔付,以及因施工导致的第三方物资损失或人身伤害赔偿。无特殊协议,适用此规定。
专业解答一般情况下,保险期限为一年,但实际保险期以工程竣工为准。建筑工程一切险全面保障工程风险,包括工程本体、施工机具和工地设施损失赔付,以及因施工导致的第三方物资损失或人身伤害赔偿。无特殊协议,适用此规定。
专业解答建筑工程专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造,而建设工程则涵盖了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全生命周期,包括新建、扩建、改造等。建设工程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旨在为人类的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提供物质技术基础,而建筑工程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什么样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竣工日期的变更条件是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析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工期的延误有很多原因。从实践来看,工期顺延的理由主要是下列情形: 1、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变更设计;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6、工程质量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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