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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以延长几次审理期限

周* 安徽-蚌埠 刑事诉讼咨询 2024.10.18 15:46:26 356人阅读

刑事案件可以延长几次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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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简单来说,刑事案子审理的时间可不是想加多长就能加上去的。就拿那种一般的一审刑事案例来说这种案子最久也就可以拖到一个半月。但是要是真碰上什么特殊情况还得继续拖的时候,那可得先去让最高院那边给点头儿才行。再说说那种二审的刑事案子,这个可是得在两个月内给搞定的。但要说真的会判死刑或是和民事赔偿有关的那些事情,再或者出现了刑事诉讼法里所说的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那种情况的话,那就只能找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那位高大上高级人民法院批个准了,也或许就是他们做决定,直接延长两个月都没问题。当然如果还有啥特殊情况说还要再来两月的,那就得问问最高院那边毕竟能不能给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024-10-18 16:1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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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而言,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其审理期限的延长是受到限制的。对于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其审判期限可延长至一个半月。如若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的,必须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同意方可实施。关于二审刑事案件,应当在两个月内予以审结完毕。而针对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特定情形之下,经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或决定后,可以将审理期限延长两个月;但若因特殊情况仍需延长的,则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2024-10-18 17:1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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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来说咱们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审理期限这东西是不能随便延长的。就像普通的审判程序里,一审的刑事案件最多只能拖到两个半月。不过要是碰到特别困难的情况,那还是得向上头,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批准才能再继续拖下去。至于二审的刑事案件那就得在两个月内搞定了。当然如果涉及到可能会判死刑的案子,或者还有附带民事诉讼这些麻烦事的话,在符合咱们国家那个《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的情况下,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他们直接决定,是可以再多延长两个月的!最后要说的是,如果真的是因为特殊情况导致最后期限超时了,这个时候还是得向上头,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批准才行。

2024-10-18 16:54:2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可以延长。第一百八十条人民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特别程序审限短,这是特别程序的一个特点。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主要是确认法律事实,除选民资格案件外,不存在权利争议,一般要及时审结。所以规定了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不同的审限,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简易程序一般是三个月,特别程序一般则为三十天。除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特别程序的规定(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可以延长。第一百八十条人民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特别程序审限短,这是特别程序的一个特点。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主要是确认法律事实,除选民资格案件外,不存在权利争议,一般要及时审结。所以规定了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不同的审限,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简易程序一般是三个月,特别程序一般则为三十天。除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特别程序的规定(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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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刑事案件可以延长几次审理期限

    专业解答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有规定的哦。一般来说,普通程序一审的审理期限最长可以延长到一个半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还得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才行呢。二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是两个月,但死刑或者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等的案件,如果经过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要是还有特殊情况需要再延长,那就得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啦。所以啊,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审理期限,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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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不超过三日,但流窜作案、多次作案者可适当延长。公安机关需遵守法律程序,出示拘留令,被拘留者需签字或按指纹确认。如遇反抗,执法人员可采取强制手段。拘留后,除特殊原因外,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亲属或单位,告知拘留原因和关押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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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次数一般为两次,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审查起诉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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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次数是几次

    专业解答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次数通常情况下就是两次,因为法律上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遇到案情比较复杂的这些情况的话,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延长半个月,但并未规定延长半个月之后还能继续无限制的延长起诉期限。可在实际操作中,这样的状况无法有效避免。

    2024.08.08 2384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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