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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同居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呢?

严** 陕西-汉中 同居咨询 2018.02.13 14:38:27 21人阅读

你好,我朋友之前上班的时候,因为遇到很多事情,后来和妻子离婚了,但是离婚后不久,又在联系。 男女同居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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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的条件是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2018-02-13 14:40: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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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
男女同居财产分割就是这个。

2018-02-13 14:39:2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在生活中,恋人同居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同居关系解除后,很可能会就财产问题发生纠纷。那么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该如何认定归属呢?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商确定分配方案,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要求分割财产,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一方能证明同居后取得的收入或财产归自己所有,或者财产是一方基于人身关系取得的,该财产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同,双方对共同购置的财产有争议,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分配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具体的份额。在这里要提醒您,同居关系的稳定性远不如婚姻关系,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一定要明确好其用途和性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发票、转账记录等,这样才能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捍卫自己的权利。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第一百零三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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