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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市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伏* 新疆-阿克苏 房屋拆迁咨询 2024.10.15 12:57:08 377人阅读

2024年城市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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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四点:
首先,按照房屋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指标进行评估,得出房屋价值的补偿;
其次,为确保被拆迁者过渡期生活,提供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第三,对经营性房屋因拆迁而导致的停产停运损失给予补偿;
最后,视情况可能还会有额外的补贴或奖励。

2024-10-15 17: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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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给你们说说城市拆迁房到底咋赔的这事。
首先,就是房子本身值多少钱这回事儿,它可不是随便给你个数字就完了的,得先看看你这个房子在哪,干啥用的,还有多大等等这些东西,然后再去找专业的估价师来算。接着,就是关于搬家和暂时住哪的事儿了,得给你们弄个合适的地方过度下生活。
最后,如果你的房子是用来做生意的,那还得考虑到因为拆迁而导致的停工停产损失,也得有相应的补偿。当然,有时候还可能有一些补助金或者奖励之类的。

2024-10-15 16:2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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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们研究城市拆房子能得到多少钱?通常来说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
首先就是我们家房子值多少了,这里面包括房子所处的位置、用在什么地方、有多大这样子的因素,要经过专门的估价来算出来。
然后再有就是我们搬家、暂时找别的住所这些花销也得给点补尝,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在等待新房子的过程中过得去。还有就是如果你的房子是用来做生意的,那就还需要给你因为拆迁而导致的停工停产的损失也得赔上。除此之外,有时候还可能会有一些额外的补贴或者奖金之类的。

2024-10-15 15:29: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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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关于城市拆迁房屋的赔偿问题上,其标准通常涵盖以下诸项内容:
首先是针对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项补偿将会依据被拆迁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使用性质以及建筑面积等多重因素进行深入评估后予以确定。
其次是针对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用的补偿,目的在于确保被拆迁者能够顺利渡过这段生活过渡期。
再次则是对于因拆迁而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给予相应补偿,这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用房。除此之外,还有可能涉及到其他补助与奖励措施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10-15 14:02:39 回复

您好,关于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拆迁人进行拆迁时,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在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1.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城市房屋拆迁首先应当获得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拆迁人按规定向有关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房屋的地域范围。同时,由规划管理部门通知被拆迁人停止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改建、扩建等工程。2.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拆迁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和房管所摘录拆迁范围内的常住人员及其房产状况,对被拆迁人进行逐一采访,摸清要求,并分类做好记录。拆迁人再根据核实的情况和国家、地方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编制出详细的拆迁计划和方案。3.申领拆迁许可证国家对房屋拆迁实行许可制度。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拆迁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获得许可从事房屋拆迁活动的法律凭证,只能对指定的项目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有效。拆迁人必须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拆迁工作,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不得擅自延长。由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时,拆迁人应当及时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报告、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得到拆迁主管部门的许可。4.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路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房屋拆迁公告一般张贴于拆迁范围内及周围较为醒目、易于为公众阅读的地点,对于规模较大的拆迁,应登载在当地的报纸上。通过发布房屋拆迁公告,使被拆迁人在正常情况下有可能了解城市建设的进程,了解拆迁有关的法律和政策,了解其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积极争取被拆迁人的支持和配合,减少拆迁工作中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房屋拆迁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拆迁人、拆迁时间、拆迁范围、拆迁的实施单位及其他需要让被拆迁人了解的有关事项。另外,拆迁范围确定后,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通知房地产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出租、调配等手续。通知房屋拆迁所在地公安部门暂停办理向拆迁范围内迁入居民户口和居民分户。因出生、军人复转退、婚嫁等确需入户或分户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公安部门办理手续后回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5.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是同一人的,拆迁人只与房屋的所有人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但如果房屋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拆迁人需要分别与所有人和使用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您好,关于城市房屋强制拆迁程序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城市房屋强制拆迁程序有哪些?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二、强制拆迁的主体1、强制拆迁的授权主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按此规定,强制拆迁的主体只能是人民,其他机关和组织没有强制拆迁的权力。特别注意:人民只是授权主体,并不是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也无权执行强制拆迁。2、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直接规定为“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的,应由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可以依法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拆除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权均属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成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的法定职权,人民不再予以执行。3、依法实施的优势(1)其一基层人员少、任务重是当前一个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执行机构更是压力巨大,其二可谓是拆迁户维权的最后一道屏障了,如果也沦为强制拆迁的执行部门,那我们权益就彻底沦陷了,所以规定强制拆迁的主体为行政部门是法律的需要。(2)在我国地方政府所掌握的力量是不能相比的。制止和拆除违建本身即是土地、规划、城管等部门的份内职责。(3)拆除违法建筑涉及当事人的重大人身和财产权益,是重大严肃的执法活动。一要合法慎重,作出决定前,应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实体上程序上均应符合法律的规定;二要周密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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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06 94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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