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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房产交易中所产生的纷争,可寻求当地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处理。当涉及到房产所有权、使用权、买卖协议、租赁契约及物业维修等方面问题引发争议时候,涉事方均有权向所在地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调解请求。该部门经审查确认属于房地产业投诉范围内的事项后,应承担相应职责,对争议展开深入调查与核实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024-10-14 10:3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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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临房产交易产生的质疑和纠纷时,您可寻求隶属于地方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专业力量协助解决问题。一旦涉及到关于产权、使用权的争端,或者与销售、租赁及保养维护相关的问题,您都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提出调解请求。对于确实存在引发房屋争议隐患的申请,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将保证予以受理并且展开相应的调查工作。
2024-10-14 08:5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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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遇到关于房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纷争之时,您有权寻求房地产行政部门的协助和解决。当涉及到此类房产纠纷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买卖及租赁以及相关维修事宜的分歧等,您都可以向所在地区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要求他们进行调解事务的介入。如果相关行政部门确认该房产纠纷的确具备真实性并具法律依据,他们将对此申请给予正式的受理,并展开深入的调查和研究。
2024-10-14 08:22: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