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商铺租金未能成功返还的情况,一般的解决途径为可向县级或更高级别地方人民政府辖下的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维权。在商铺租金未获偿还的纠纷中,相关方当事人有权寻求居民自治组织或社区居委会的介入和调解,也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或者考虑提交仲裁申请并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关于商铺租金未能依照约定按时归还,您可以尝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若因租金返还问题引起了相关纠纷,您有权寻求当地居民自治组织或居委会进行调节,亦可选择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同样也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10-13 12:21: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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