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所购房屋拥有完备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若发现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存在虚假信息,购房者应当立即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如开发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购房者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购买房产时,请务必确认该楼盘是否具备齐全的相关证书。若发现开发商未持有完整的五证资料,您有权依法解除已经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如开发商拒不同意解除买卖合同,您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或直接前往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2024-10-12 12: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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