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限制减刑的罪犯,缓刑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实际执行不得低于25年;而减为有期徒刑25年,实际执行亦不得低于20年。若非限制减刑,减为无期徒刑需服刑至少13年,减为有期徒刑25年则需服刑至少15年。
就是那些被判了死缓,但是又有减刑机会的罪犯来说,他们如果在缓刑期结束之后依法减成了无期徒刑的话,那么他们得至少要在监狱里待上25年才行;要是他们在缓刑期结束之后依法减成了25年有期徒刑的话,那他们就得至少在监狱里待上20年。如果没有这个限制减刑的话,那减成无期徒刑的人,最少也得在监狱里待上13年才能出来;减成有期徒刑25年的人,最少也得在监狱里待上15年才能出来。
那些被判了死缓并且限制减刑的囚徒们,如果他们在缓刑期间表现好的话,那缓刑期结束以后,他们可以被改成无期徒刑或者是25年的有期徒刑。但是记住,即便他们改成了无期徒刑,实际上要坐的牢也得超过25年才行;而要是他们被改成25年的有期徒刑,那实际上也要坐满20年才能出来。如果没有这个限制减刑的规定,那他们变成无期徒刑的话,至少得坐13年的牢;要是他们被改成25年的有期徒刑的话,那就至少得坐15年才能出狱。
解析:
在刑法规定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限届满之后,通过合法程序被减刑为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实际服刑时间不得低于二十五年;而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间,若是通过法律审批程序被减刑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实际服刑时间则不得低于二十年。若死刑缓期执行不受到任何限制,那么被减为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最低服刑年限应为十三年;而被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犯罪分子,其最低服刑年限也应为十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