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需满足以下四点必要条件:
首先,当行为人存在涉嫌实施新罪行的可能性时,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进行控制;
其次,若某行为可能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威胁,公安机关亦可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
再次,如行为人可能实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也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制裁;
最后,如果行为人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行为,公安机关同样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加以保护。
若公安机关欲采取强制措施,其需满足以下四个前提条件:
首先,行为人存在可能实施新犯罪活动的风险;
其次,行为人具备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造成实际威胁的现实可能性;再者,行为人有可能破坏、篡改证据,影响证人作证或与他人串谋的可能性;
最后,行为人可能对被害者、检举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
解析:
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首先,行为人存在实施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其次,其行为具有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性威胁;
再次,行为人可能毁损、篡改关键证据,影响证人作证或共犯的可能性;
最后,行为人可能对被害者、举报者、控诉者进行打击报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专业解答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首先,行为人存在实施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其次,其行为具有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性威胁;再次,行为人可能毁损、篡改关键证据,影响证人作证或串通共犯的可能性;最后,行为人可能对被害者、举报者、控诉者进行打击报复。
专业解答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首先,行为人存在实施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其次,其行为具有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性威胁;再次,行为人可能毁损、篡改关键证据,影响证人作证或串通共犯的可能性;最后,行为人可能对被害者、举报者、控诉者进行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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