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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患者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其仍然具备完整的认知能力及责任能力。通常情况下,抑郁症病人并未失去对自身状态的清晰认识以及控制能力。
依据中国现行刑法范畴,抑郁症并非免于承担刑事责任的病症。因此,涉案人员若因患有抑郁症而触犯刑法相关规定,仍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024-09-29 12:1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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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患者在实施犯罪活动时,仍保持着正常的认知与判断力,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并对其加以适当的控制。
根据中国相关刑法典的严格规定,抑郁症并非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医学障碍。因此,当公民因患抑郁症而触犯刑法时,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024-09-29 10:2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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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抑郁症患者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他们所具有的认知能力与责任能力并未受到重大损害或完全丧失,他们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正在做什么以及为什么这样做,并且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加以控制。
然而需要明白的是,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明确规定,抑郁症并不属于可免于刑事责任负担的法定疾病范畴,因此对于那些因为身患抑郁症而犯下罪行的人士来说,他们必须为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09-29 08:47: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