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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结婚后,如果出现了借钱和欠债的情况,一般来说要咱们一起还当然,如果这些钱是为了家里的日常开销,产生的那就应该由我们俩一起来负担。而要是在婚内我自己找别人借的钱,而且这笔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的生活里头,比如一起出去玩吃饭购物之类的,或者这个债务是我俩一起决定要借的,那这部分钱就不算是咱们夫妻的共同债务。
2024-09-28 09:4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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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咱俩结婚那啥期间,关于债权债务的处理,大体上就是大家一起背呗。你们俩要是有共同的债,比如那些为了维持家里的日子过得去欠下的钱,这个就得你们两个人一起来还了。但是如果你在我们还没离婚的那段时间里,自己偷偷摸摸地借了些钱,而且这些钱又不是为了维持家里的正常生活用的,那除非债权人能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笔钱是你和我一起花掉的,或者是我们两个人都同意借的,否则的话,这笔钱就只能算是你自己的债。
2024-09-28 08:2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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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关于债款和债务的处理,一般的规定为共同债务须由双方共同负担,而共同债权则需由双方共同享用。就夫妻共同债务而言,例如那些为了维持日常家庭生活所需负责的债务,理应由夫妻二人共同承受。然而,对于夫妻中任何一方在婚姻延续期内仅以个人之名,从而超出了日常家庭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若债权人能够证明此笔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起居、共同投入生产或共同进行投资运营,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表示的,则可排除在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9-28 07:45: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