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了胳膊腿儿的话,换个新的地方上班或许会让你挺不舒服。比如新工作的环境变了,劳动量加重之类的,这些都可能触碰到你养伤的那块痛处。
此外,新公司的薪水啊、福利要是比不上原来那你肯定心里不平衡。不过,如果这个调岗是出于好意,而且新工作还能适应你现在的身体情况,工资和福利也都有保证的话,那其实也没啥大不了的。
工伤了之后还得被调到另外一个公司去上班,肯定会有点影响。要是新的工作环境啊、工作负担不适合你身体康复的话;又或者新公司给我们的待遇、福利没有原来那个好,那肯定就挺让人糟心的哇。但是,要是这个调岗真的有道理,找到了适合你身体状况并且工作起来不会累着自己的职位,再加上工资奖金啥的也都跟以前差不多,那也许影响就没那么大了。
2024-09-25 12:02:49 回复
解析:
在遭遇工伤事故以后,若需调岗至另一所企业工作,这个过程可能会给您带来某些影响。倘若新的职位所处的工作场所与强度并不利于伤势康复,抑或是新的公司在薪资待遇以及其他福利上无法达到原先所在公司的标准,那么这将可能给您带来不利因素。
然而,如果该调岗决策完全基于公正合理的考虑,同时新的职位能够使您符合自身的工伤条件并得到相应的待遇与保障,则其潜在的负面影响或许可以降低。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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