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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给你们讲讲什么是侵占罪。它,就是一个人出于某种不好的目的,把别人委托他保管的东西啊、丢了的东西甚至是藏起来的东西,横空夺走然后自己霸占着,这种情况要是弄大了,那就构成了犯罪。
具体来说,像是某些人收到别人交给他照顾的钱财,然后直接把它收入自己囊中,然后突然装糊涂说不知道这件事,坚决不给人家。这种事情在我们平时生活里也挺常见的,比如说,在公共场合看到人家掉的值钱玩意儿,拾起草率地便据为己有,不打算还给人家等等。但是要注意想要犯侵占罪,数额得大才行,也你得搞出点儿大事才能让别人告你。不过,每个地方对“数额较大”这个界限的理解可能会有些差别。
2024-09-19 10:0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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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这个东东,说的就是有些人把别人委托给他们保管的东西,比如说钱啊、手机什么的,偷偷拿走不给人家了,这就是违法了,而且要被判刑的。这种情况在我们平时生活中也挺常见的,比如说你把东西交给朋友保管,结果他自己私吞了,然后还不肯还给你好像没发生过这件事似的。还有就是在公共场合看到别人掉了个很值钱的东西,你捡到了却不还给人家,这也是犯法的。不过大家得记住要想构成侵占罪,那得看你拿走的东西价值多少,如果不够大的话就不算犯罪。每个地方对这个“数额较大”的定义可能会有点儿不太一样。
2024-09-19 08:0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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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侵占罪,依据法律定义,即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擅自将代为保管之财务、他人遗忘之财产或藏匿之财物流通为自身所有,数额达到了特定限度,并且无正当理由拒绝返还给原主人。这种犯罪在现实社会中,其表现形式各异,如受托人将委托方转交给自己保管的财务私自留存,且默许拒绝将财务返还给原户主;在公共场所拾获他人遗失的贵重物品后,蓄意隐瞒事实,拒绝归还给真正的财产所有者等等。
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是,要想判定某个行为是否属于侵占罪,就必须满足其“数额相对较大”这一硬性指标,而不同区域内对“数额较大”的具体界定,则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9-19 06:17: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