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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个刑事拘留期限怎么算,说起来有点儿复杂但是法律上可是明明白白地写着。简单来说如果公安觉得某个被拘留的家伙要提去监狱了,那他们就得赶在拘留后的三天之内,把他的事儿交给检察院去审批看看行不行。特殊情况下,也就是有点难搞的那类案件,送上去审核的时间还能再延个一到四天。要是有人像是不务正业到处乱跑、作案无数或是大伙儿一块儿干坏事的那种重磅嫌疑人,那么提请检察官去审批逮捕的时间就能再拉长到整整30天哩。等到了检察院接收到公安机关那份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他们必须在七日内做出决定要么同意抓人,要么不同意。如果检察院不同意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就得在接到通知书的那一刻立马放人,还要把执行情况告诉给检察院知道。如果这事还要接着查下去,而且某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的话,那就按照程序让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024-09-18 16:5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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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拘留期限怎么算这个问题。这个过程挺麻烦的但是也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办。通常,公安机关要是觉得某个被拘留的人必须得抓紧判刑的话,他们会在拘留之后的头三天内提出申请让人民检察院审批看看能不能批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说嫌疑人跑来跑去的偷东西或者是经常犯事又或者是跟别人一起干坏事啊这种情况,那他们就可以把申请延长到第四天甚至第五天再提交上去。如果这个嫌疑人特别可疑,公安机关还可以把申请延长到30天。
然后,人民检察院就要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申请后的7天之内做出决定,到底是批准逮捕还是不批准逮捕。如果人民检察院不同意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就得在接到通知后马上放人,而且还要把放人的情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如果这个案件还需要继续调查,而且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那就按照规定给他办理这些手续。
2024-09-18 15:4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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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刑事拘留期之计算过程颇为复杂且具有明确之法条规范。通常而言,公安机关若欲对处于拘留状态之下的相关人员实施逮捕,应在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当面临特殊状况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在原有基础上予以延长一天至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在此期间内,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此外,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同时又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公安机关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4-09-18 15:43: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