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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有哪些途径

李** 内蒙古-呼和浩特 劳动争议咨询 2024.09.15 04:45:06 432人阅读

劳动争议处理有哪些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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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处理人事争议的途径《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其中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可以向聘用单位的上一级单位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相关知识: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的基本形式。仲裁庭一般由3名仲裁员组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主持仲裁庭工作;另两名仲裁员可由双方当事人各选定1名,也可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简单的人事争议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或仲裁员。仲裁员的职责是:受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或当事人的选择,负责人事争议案件的具体处理工作。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仲裁活动中享有同等权利。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确认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合同、职务任免、福利待遇、工资调整、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事项所引发,人事管理行为侵害相对人(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人事争议主体的范围较广,只要是人事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均属于人事争议的主体。同样人事管理行为也非常宽泛,是能够引起人事争议,即能引起人事争议的囊括全部人事管理事项与管理行为,包括具体行为与抽象行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4、诉讼程序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处理人事争议的途径《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其中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可以向聘用单位的上一级单位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相关知识: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的基本形式。仲裁庭一般由3名仲裁员组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主持仲裁庭工作;另两名仲裁员可由双方当事人各选定1名,也可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简单的人事争议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或仲裁员。仲裁员的职责是:受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或当事人的选择,负责人事争议案件的具体处理工作。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仲裁活动中享有同等权利。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确认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合同、职务任免、福利待遇、工资调整、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事项所引发,人事管理行为侵害相对人(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人事争议主体的范围较广,只要是人事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均属于人事争议的主体。同样人事管理行为也非常宽泛,是能够引起人事争议,即能引起人事争议的囊括全部人事管理事项与管理行为,包括具体行为与抽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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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几种

    专业解答劳动争议处理有四个步骤: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协商就是劳雇双方直接沟通找共识;调解可以借助行业调解机构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是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服可以上诉法院。这四个途径一起保障双方的权益,力求公正地解决争议。

    2024.10.11 1730阅读
  •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和方法包括哪些

    专业解答当遇到劳动争议时,别慌!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四种途径来解决。在解决争议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在仲裁和诉讼中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同时,要选择公信力高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要重视劳动争议处理的过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4.10.06 1286阅读
  • 劳动争议处理的途径和方法是什么

    专业解答劳动争议解决有四途径,依次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协商是双方平等对话求和解;调解需借助企业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仲裁要向劳动仲裁委申请,是诉讼前置程序;若对仲裁不服,可向法院上诉。

    2024.10.06 1369阅读
  • 劳动合同争议解决途径包括哪些

    专业解答在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时,咱们可以先协商,这是双赢的好办法。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找劳动调解委员会这些机构来调解,促进双方和解。如果前两种方法都不行,那就只能通过仲裁来解决了,仲裁委的裁决可是有强制力的。要是仲裁也解决不了,那就只能去法院了,用法律的权威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2024.10.06 1681阅读
  • 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有哪些方面

    专业解答劳动争议处理流程通常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个步骤。首先,双方可以直接沟通,尝试达成共识,这就是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借助中立的第三方来促进和解,这就是调解。如果对调解结果仍不满意,就可以向专门的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他们依法裁定。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一般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2024.10.05 119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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