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不涉及财产纠纷情况下,律师代理案件的费用区间为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每件;
然而,当涉及到财产关系时,每件案件则需要支付基础服务费用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不等。若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00000元的范畴,将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其具体收费方式如下:对于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争议标的额,收取5%至6%的费用;对于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争议标的额,收取4%至5%的费用;对于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争议标的额,收取3%至4%的费用;对于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争议标的额,收取2%至3%的费用;对于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争议标的额,收取1%至2%的费用;而对于50000001元及以上的争议标的额,收取0.5%至1%的费用。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那么律师代理案件的费用区间为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每件;但是,如果涉及财产关系,则需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那么律师代理案件的费用包括: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每件案件的费用区间为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件案件的费用区间为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而如果涉及财产关系,则需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如案件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每宗案件的基本费用在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之间;如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则需在每宗案件的基本费用之上支付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作为基础服务费。若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0000元,则应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具体计费比率如下: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4%至5%的费用;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3%至4%的费用;争议标的金额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2%至3%的费用;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1%至2%的费用;争议标的金额超过50000001元的部分,收取0.5%至1%的费用。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案件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每宗案件的基本费用在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之间;如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则需在每宗案件的基本费用之上支付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作为基础服务费,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如案件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
1.如当事人聘请律师担任被告方的辩护人:每宗案件的基本费用在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之间;
2.如当事人聘请律师担任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宗案件的基本费用在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之间;
如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则需在每宗案件的基本费用之上支付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所确定的费用。
解析:
(一)对于未牵涉到财产权益关系的案件:每个案子的费用范围在800元至10000元之间;
(二)然而若是涉及到了财产权益关系:则需支付每宗案件的基本服务费用为1000元至2000元。若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出了1万元,那么将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具体的计费比率如下:
1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的计费比率为5%至6%;
1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的计费比率为4%至5%;
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的计费比率为3%至4%;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的计费比率为2%至3%;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的计费比率为1%至2%;而对于50000001元及以上部分的计费比率则为0.5%至1%。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未涉及财产权益关系:每个案子的费用范围在1500元至12000元之间;而如果涉及到了财产权益关系:则需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来执行,但是最低不得少于2000元。
(二)在审判阶段:如果未涉及财产权益关系: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每个案子的费用范围在2500元至20000元之间;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个案子的费用范围在2000元至15000元之间;而如果涉及到了财产权益关系:则需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律师解析 (一)关于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范畴内的案件:诉讼费用依照每件案件2,000元至30,000元的标准进行收取;上浮或下降的区间范为20%,但若实际所收费用低于2,000元人民币时,则按照2,000元人民币作为最低收费额。 (二)而对于牵涉到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将根据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按照相应的比例实施阶梯式累加收费。收费范围及比例如下:标的额区间|收费比率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5%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0.5%上浮或下调的区间范为20%,但若累计收费额低于2,000元人民币时,仍需按照2,000元人民币收取。 (三)计时收费方面,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元至2000元不等,具体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上下浮动的区间范同样为20%。 (四)如案件中存在反诉情况,反诉部分可参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五)若案件被发回重审,且原承办律师愿意继续代理,则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方面,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84.4%,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法律服务事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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